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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区组织、地方卫生管辖区以及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的最新 MEDI-CAL 登记要求和程序​​ 

2024 年 10 月 8 日举行的利益相关方听证会问答​​ 

幻灯片会分享给利益相关者吗?​​ 

网络研讨会的视频录像和幻灯片可通过YouTube观看。​​ 

是否正在开展工作以允许提供社区支持的社区组织 (CBO) 注册成为 Medi-Cal 提供者?​​  

仅当 CBO 提供社区卫生工作者 (CHW)、哮喘预防 (AP) 和/或司法相关 (JI) 服务时,CBO 才需在提供商申请和注册验证 (PAVE) 门户中提交申请。 否则,提供社区支持的 CBO 可以通过与其所在县的管理式医疗计划 (MCP) 签订合同,作为 Medi-Cal 提供者参与。 仅提供社区支持时,CBO 无需向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提供商登记部门或 PAVE 提交任何信息。​​  

我认为提供 CHW 服务的 CBO 已经可以通过 PAVE 进行注册。 之前的公告和本次更新的提供商公告有何区别?​​  

上一期提供商公告于8年 1 月2024日生效,允许提供 CHW 和/或 AP 服务的 CBO 和地方卫生管辖区 (LHJ) 申请加入 Medi-Cal 计划。 此更新的提供商公告于25年2024月生效,允许 CBO 申请包括提供 JI 服务的 CHW 以及在 JI 下提供护理管理服务的持照/无照个人。 首次申请 CBO 的申请人和目前注册并提交补充申请的 CBO 提供商均可使用此选项。​​ 

我们是一个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正在通过 MCP 成为 Medi-Cal 提供商,以提供 CHW 服务。 我们预计所有账单都将通过 MCP 进行。 我们是否需要通过 MCP 和 PAVE 注册成为 Medi-Cal 提供商? 或者我们只能通过我们的 MCP 进行注册吗?​​  

由于 CBO、LHJ 以及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均设有入学途径,因此服务提供商可以选择向 DHCS 入学,或者根据计划的判断向 MCP 入学。 但是,提供商必须满足注册要求并与 MCP 签订合同协议,然后才能开始收取服务费用。 请注意,如果您选择注册为 Medi-Cal 按服务收费 (FFS) 提供商,则必须通过 PAVE 进行注册。 请参阅所有计划信函 (APL) 22-013和提供商公告“目前有资格使用提供商申请和注册验证 (PAVE) Medi-Cal 提供商电子表格申请 (e-Form) 的申请人和提供商的 Medi-Cal 注册要求和程序”以了解更多信息。​​ 

从之前与 DHCS 的对话中,我们了解到,即使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已通过其 MCP 的审查,成为 CHW 监督提供者并签约提供服务,一旦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途径开放,他们仍然需要注册 PAVE。 DHCS 可以确认吗?​​ 

MCP 无需筛选和注册目前未通过 Medi-Cal FFS 计划注册的提供商类型,但是,一旦存在针对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提供商的现有 FFS 州级注册途径,MCP 必须根据APL 22-013在其授权范围内注册提供商,或将提供商转介给 DHCS 进行注册。 如有任何与福利相关的其他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wbenefit@dhcs.ca.gov 。​​  

对于目前为 Medi-Cal 提供者的县儿童和家庭委员会,在他们通过此 PAVE 注册途径时,他们的服务是否会暂停? 或者他们是否能够在通过 PAVE 注册途径的同时继续提供服务? 一旦这条通道开通,我们不想中断正在进行的服务吗?​​ 

根据 APL 22-013 和《联邦法规》(CFR) 第 42 章第 438.602(b)(2) 节的规定,MCP 可允许提供商参与其网络长达 120 个日历日,等待筛选过程的结果。 虽然福利和机构 (W&I) 法规第 14043.26 条规定,如果提供商直接向 DHCS 提出申请,DHCS 最多有 180 个日历日的时间来处理入学申请,但提供商仍然只能参与网络 120 天,即使 DHCS 到那时还没有对申请采取行动。​​ 

本提供商公告于25年 2024 月日生效。 关于通过 PAVE 提交申请的具体时间范围是什么? 我们只有六个月的时间提交吗?​​ 

不,没有特定的时间来提交申请。 一旦您在25年2024月或之后满足所有计划要求,即可提交申请,成为 Medi-Cal 提供商。 但是,如果您已经与 MCP 签约提供 JI 服务,则需要通过 DHCS 或 MCP 进行登记,才能继续为管理式医疗成员提供服务。 根据 APL 22-013 和 CFR 第 438.602(b)(2) 节第 42 篇,MCP 可允许提供商参与其网络长达 120 个日历日,等待筛选过程的结果。​​  

对于与司法参与 (JI) 计划(也称为监狱健康服务)相关的问题,我可以联系 DHCS 的谁?​​ 

对于 CBO 提供商注册相关问题以提供 JI 服务,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Brenda Kister,地址为brenda.kister@dhcs.ca.gov 。 对于 JI 计划相关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alAIMJusticeAdvisoryGroup@dhcs.ca.gov 。​​  

其他医疗保健业务申请的处理时间是怎样的?​​ 

州法律通常要求 DHCS 在 180 天内对提供商注册申请采取行动。 如果将申请退回给提供商进行更正,则提供商有 60 天的时间重新提交申请。 重新提交申请后,DHCS 将有额外 60 天的时间来审核申请。 如果申请被提交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时间将会延长。 提交完整、正确的申请将减少 DHCS 的整体申请处理时间。​​  


上次修改日期: 1/22/2025 2:0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