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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Cal 州囚犯计划和 Medi-Cal 县囚犯计划​​ 

历史​​ 

联邦法律禁止使用医疗补助资金为居住在惩教机构的囚犯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当囚犯在惩教设施外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服务且预计住院时间超过 24 小时且该囚犯符合医疗补助资格时,这项联邦禁令可获豁免。​​ 

联邦当局​​ 

  • 《社会保障法》第 1905 (a)(29)(A) 条​​ 
    • 医疗援助不包括对公共机构囚犯的护理或服务,除非作为医疗机构的患者。​​ 

国家权力​​ 

概述​​ 

Medi-Cal 囚犯计划在州和县两级实施,允许 Medi-Cal 允许的住院医院服务,包括住院精神病服务,以及在惩教机构中被确定符合 Medi-Cal 资格的囚犯住院期间提供的医生服务。​​ 
 
Medi-Cal 县囚犯计划 (MCIP) 是自愿的,各县可以选择通过与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达成协议来参与该计划。 根据立法规定,MCIP 不会对普通基金 (GF) 产生影响。 MCIP 协议的目的是确定满足每个县向 DHCS 偿还其所产生的 MCIP 服务成本的非联邦份额的责任所需的金额。 如果县不参与 MCIP 或不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县仍有责任为其囚犯安排医疗费用并支付费用。​​ 
 
Medi-Cal 州囚犯计划 (MSIP) 与标准 Medi-Cal 索赔不同,因为 Medi-Cal 提供商不会直接向 DHCS 收取 MSIP 服务的费用。 根据 MSIP,加州惩教与康复部 (CDCR) 向服务提供商支付在惩教设施外为州内囚犯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并向 DHCS 的财政中介 (FI) 提交向符合 MSIP 资格的囚犯提供的 Medi-Cal 允许服务的索赔。 DHCS 的 FI 对索赔进行定价并暂停付款,然后将索赔数据转发给安全网融资部门 (SNFD)。 SNFD 生成向 CDCR 支付联邦补偿金的发票。​​  

加州州立囚犯医疗计划​​ 

Medi-Cal 县囚犯计划​​ 

资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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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9/2/2022 4:35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