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运输提供商
注册 NMT 车辆并注册成为 NMT 提供商
根据 W&I Code 第 14132 (ad)(8) 节授予卫生保健服务部(DHCS)主任的权力,主任正在制定加州医疗保险提供商注册要求,以便目前已注册的加州医疗保险非紧急医疗运送(NEMT)提供商提供非医疗运送(NMT)服务,并要求提供客运车辆的非医疗运送服务,以及仅注册非医疗运送服务的运输提供商。这些要求执行了 W&I Code 第 14043.15 和 14043.26 节、因此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更多信息,请参阅 医疗 服务提供者监管公告 Medi-Cal 福利更新:非医疗交通 。
目前已在 Medi-Cal 中注册为 NEMT 提供商并希望提供 NMT 服务的交通运输提供商可以申请成为 NMT 提供商并提供 NMT 服务,如 W&I 法典第 14132 (ad)(2)(i) 和 14132 (ad)(2)(ii) 节所定义。 当前的 NEMT 提供商必须在 PAVE 中提交完整的 Medi-Cal 补充变更表。 请求添加 NMT 服务的 NEMT 提供商应在补充变更表中说明。 希望使用已报告的 NEMT 车辆提供 NMT 服务的 NEMT 提供商也必须在 PAVE 中的补充变更表的“其他信息”部分向部门报告。
目前已注册的提供商可以在 PAVE 中的补充变更表上添加新的 NMT 车辆或用于 NMT 的 NEMT 车辆。 必须附上机动车辆管理局 (DMV) 商用车辆登记的副本和商用车辆保险证明。
希望新加入 NMT Medi-Cal 的交通服务提供商需要在PAVE中提交完整的 Medi-Cal 交通服务提供商申请包。
必须填写所有适用信息,包括:
国家提供商标识符 (NPI)
提供者类型(非医疗)
请求的操作(添加 NMT 车辆或驾驶员)
对于所有 NMT 车辆:
对于所有驾驶员:
NMT 组织/实体应确保所有 NMT 司机遵守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许可和认证要求以及与机动车辆操作和/或乘客运输有关的任何和所有适用的州和联邦法规和/或规定。
只有经 DHCS 批准提供 NMT 服务的注册提供商才可以为 NMT 收取费用。 经批准的 NMT 服务的注册生效日期将追溯至提交完整申请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