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亚急性护理计划​​ 

关于亚急性护理计划​​ 

亚急性护理计划于 1983 年 7 月 1 日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 14132.25 成立,由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亚急性承包单位监督。 亚急性护理计划为受益人提供亚急性护理的参与制定了标准。 签约机构可以获得向符合 Medi-Cal 标准手册 R-15-98E(成人受益人)和福利和机构法典第 14132.25 节(儿科受益人)中定义的亚急性护理标准的 Medi-Cal 亚急性受益人提供的亚急性护理服务的报销。已经为与 DHCS 亚急性承包单位签约的亚急性护理提供者制定了具体的报销率。​​  

亚急性护理级别是什么?​​ 

  • 成人亚急性护理是一种护理级别,指患者不需要医院急性护理但需要比专业护理机构中大多数患者提供的更为密集的持照专业护理的患者所需的护理级别。​​ 
  • 儿科亚急性护理是指 21 岁以下人士使用医疗技术弥补重要身体功能丧失所需的护理水平。​​ 
  • 亚急性患者需要特殊的医疗设备、用品和治疗,例如呼吸机、气管切开术、完全肠外营养、管饲和复杂的伤口管理护理。​​ 

其他资源​​ 

有用的链接​​ 

联系信息​​ 

亚急性承包单位​​ 
1501 国会大道,密西西比州 4504​​ 
邮局 信箱 997436​​ 
萨克拉门托,加利福尼亚州 95899-7436​​ 
 
供应商客户支持​​ 
电话:(916) 345-7187​​ 
电子邮件:subacute2@dhcs.ca.gov



​​ 
上次修改日期: 2/10/2026 4:39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