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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应用信息​​ 

牙科服务提供商可以个人、团体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提供商、订购/转诊/开处方服务提供商或仅交叉服务提供商的身份申请加入 Medi-Cal 按服务收费计划,通过服务提供商验证和注册申请(PAVE) 在线注册门户提交电子申请以及所有支持文件。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监管提供商公告 Medi-Cal 牙科服务提供商注册的最新要求和程序”。​​ 

自 10 月31至2022起,DHCS 不再接受来自牙科服务提供商的纸质申请。​​ 

牙科服务提供者包括执业牙医、注册牙科保健员、注册替代执业牙科保健员以及注册扩展职能牙科保健员。 但是,牙科助理、注册牙科助理或具有扩展职能的注册牙科助理无权直接加入 Medi-Cal 或向其收取费用。​​ 

PAVE 牙科供应商资源​​ 

牙科服务提供商的申请要求​​ 

所有申请加入、更改加入或继续加入 Medi-Cal 收费服务计划的牙科申请人均须通过 PAVE 在线系统提交电子表格(可在PAVE网站上获取)。​​ 

首选临时提供商资格​​ 

有执照的牙医可以请求并提供文件和证明,以考虑作为首选临时提供者加入 Medi-Cal 计划。 首选临时提供商身份将 DHCS 回复的截止日期从 180 天缩短至 150 天。 但是,仍需满足所有计划要求。 如果以下所有陈述都成立,则可能满足优先状态:​​ 

  • 申请人持有加州牙科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牙医执照,该执照没有被吊销、暂缓或受到其他限制;​​ 
  • 申请人目前已在根据 1975 年诺克斯-基恩医疗保健服务计划法案颁发许可的医疗保健服务计划中注册为牙科服务提供者;​​ 
  • 申请人的加州医疗补助计划 Medi-Cal Dental 特权从未被撤销和/或暂停;并且​​ 
  • 申请人在医疗保健诚信和保护数据库/国家执业医师数据库(HIPDB/NPDB)中没有任何不利记录。​​ 

大学入学​​ 

大学提供者是经认可的大学牙科学校。 这些提供者必须在电子表格申请中表明他们是作为大学提供者提出申请,并上传教职许可证或大学任命牙科主任的信函。​​ 

提供医生注册​​ 

为牙科服务提供商团体提供服务的医生必须以提供服务提供者的身份提交电子表格申请,将其与牙科服务提供商团体联系起来,并须附上有效的医生/外科医生执照以及有效的全身麻醉许可证。​​ 

专门招生​​ 

  • 机构内牙科服务提供商注册​​ 

“基于机构的提供者”是指注册为提供者的自然人或专业公司,在一个或多个获得许可的医疗机构或健康相关机构中专门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服务。 此类注册的要求和程序的详细信息已在监管提供商公告“作为“基于设施的提供商”注册的更新要求和程序”中列出。基于设施的提供商必须在电子表格申请中表明他们正在申请注册为基于设施的提供商,并提交上述提供商公告中概述的证明信。​​ 


  • 学校牙科服务提供者注册​​ 

校本服务提供者在校园内为小学生、初中学生或高中学生提供服务。 这些提供商必须使用学校地址作为其服务地址进行注册,在电子表格申请中表明他们以学校提供商的身份进行申请,并上传学校与提供商之间签署的合同。​​ 


  • 流动牙科诊所注册​​ 

流动诊所必须在电子表格应用程序中表明他们正在申请注册为流动牙科诊所。 这些提供商还必须:​​ 

  • 输入加州牙科委员会颁发的流动牙科诊所许可证号码并附上清晰的副本;​​ 
  • 根据法律要求,附上车辆机动车管理局登记证件;以及​​ 
  • 根据法律要求,附上车辆保险。​​ 

  • 替代执业注册牙科保健师​​ 
拥有为患者看诊的办公室的注册替代执业牙科保健师必须符合《加州法规》第 22 篇第 51000.60 节规定的既定营业地点要求。​​  

另外,仅在居住设施、居家住所、集体住宅、持牌医疗机构或《商业和职业 (B&P) 法典》第 1925 和 1926 条允许的其他场所提供服务的注册牙科保健师,无需满足指定的既定营业地点要求即可为患者提供服务。这些提供商可以使用行政位置地址作为其服务地址进行注册,并且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提供商公告中概述的证明来申请豁免某些既定营业地点的要求。​​  

此外,​​  替代执业注册牙科保健师是​​  允许使用手机作为主要商务电话。​​  此类登记的要求和程序的详细信息已在监管提供商公告“ Medi-Cal 牙科服务提供者登记的最新要求和程序”中列出。​​ 

许可​​ 

在申请 Medi-Cal 之前,请先检查牙科委员会以确保您满足“许可证持有人”选项卡下显示的所有许可要求。​​ 

所需文件​​ 

  1. 申请人或提供者的当前加州牙科、注册牙科保健师、替代实践注册牙科保健师以及扩展职能注册牙科保健师许可证。 请注意,州外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其所在州适用的专业执照副本。​​ 
  2. 提供商或签署申请且有权对申请人或提供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员的驾驶执照或州政府颁发的身份证(在美国 50 个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内颁发)。​​ 
  3. 通过提交当前美国国税局 (IRS) 生成的文件进行联邦雇主识别号(FEIN) 验证。 唯一可接受的文件包括 IRS 生成的信函 147-C、IRS 生成的表格 941(雇主季度联邦纳税申报表)、IRS 生成的表格 8109-C(存款券)或 IRS 生成的表格 SS-4(仅限 FEIN/ITIN 分配的官方确认通知)。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者的法定名称必须与 IRS 生成的文件上的名称相符。 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IRS或致电 (800) 829-4933。​​ 
  4. 开展商业活动的任何城市和/或县的当地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和许可证。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所有当地执照和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和营业地址相符。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您所在城市的营业执照办公室和/或访问加利福尼亚州县协会网站并点击“加利福尼亚州县”链接,然后选择“县网站”。​​  
  5. 如果使用虚构的商业名称,并且该商业名称与申请中的法定名称不同,则需要由主要营业地所在县出具的记录/盖章的虚构商业名称声明(FBNS)。 例如,对于公司而言,除国务卿记录的公司名称以外的任何名称都需要 FBNS。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商的企业名称和营业地址、所有本地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 FBNS 必须相符。 要确定提交虚构商业名称的适用县机构,请访问加利福尼亚州县协会网站并点击“加利福尼亚州县”链接,然后选择“县网站”。​​  
  6. 如果适用,由适当的委员会(例如,加州牙科委员会和加州牙科卫生委员会)颁发的虚拟名称许可证 (FNP)。 要确定 FNP 是否适用,请访问​​  加州牙科委员会​​  或者​​  加州口腔卫生委员会​​  网站。​​ 
  7. 如果适用,由加州税务平衡委员会颁发的卖方许可证。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商的企业名称和营业地址必须与销售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和营业地址相一致。 如需进一步了解信息,请致电税务平衡委员会(916) 445-6362 或访问其网站。​​ 
  8. 如果您的企业是合伙企业,则需要完全执行合作协议和修正案。 可以通过指明实体是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合伙企业并提交以下文件来避免处理延迟:​​ 
    •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需提供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或​​ 
    •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提供识别普通合伙人的信息以及所有合伙人的名单,以及每个合伙人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百分比。​​ 
    • 要验证或更改您的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或状态或获取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州州务卿商业门户网站并点击“加州商业搜索”链接或其他适当链接。​​ 
  9. 公司章程(如果您的企业是一家公司)。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加州州务卿加州商业门户网站并点击“加州商业搜索”链接或其他适当链接。​​ 
  10. 商业责任保险证明(商业、一般或综合责任或办公场所保险),每次索赔的金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每年最低总额为 300,000 美元,除非申请专门登记(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上面的专门登记部分)。 可接受的证明是自保证据,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表,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生效日期和承保限额。 注意:申请表上的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包括套房号码(如适用))必须与保险证书或申报单上的被保险人的姓名和地址相符。​​ 
  11. 专业责任保险证书,每次索赔的保额不少于 100,000 美元,每年最低累计保额为 300,000 美元。 可接受的验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单,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生效日期和承保限额。 注意:专业责任保险的验证中也必须显示专业执照上显示的提供商名称。​​ 
  12. 根据加州法律,如果您的企业有一名或多名员工,则需要提供工伤赔偿保险证书,除非申请专门登记(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上面的专门登记部分)。 可接受的证明是自保证据,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明或声明表,其中包含保险公司的名称、被保险人的姓名和营业地址以及生效日期。 如果不需要工伤赔偿保险,则必须提供解释。 注:投保人或提供人的姓名必须与保险凭证上的被保险人姓名一致。​​ 
  13. 签署的租赁协议,如果营业场所不属于申请人或提供商所有,除非申请专门注册(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上面的专门注册部分)。 注意:申请人或提供商的姓名和营业地址必须与租赁协议上的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一致。
    ​​ 
  14. 继承责任与连带责任协议DHCS 6217 )(如适用)。
    ​​ 
  15. 专门入学附加文件​​ 
  • 机构内牙科服务提供商注册​​ 

基于设施的提供商必须在电子表格申请中表明他们正在申请注册为基于设施的提供商,并提交上述提供商公告中概述的证明信。​​ 

  • 学校牙科服务提供者注册​​ 

校本服务提供者必须使用学校地址作为其服务地址进行注册,在电子表格申请中注明他们以校本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进行申请,并上传学校与提供者之间签署的合同。​​ 

  • 流动牙科诊所注册​​ 

流动诊所必须在电子表格应用程序中表明他们正在申请注册为流动牙科诊所。 这些提供商还必须:​​ 

    • 输入加州牙科委员会颁发的流动牙科诊所许可证号码并附上清晰的副本;​​ 
    • 根据法律要求,附上车辆机动车管理局登记证件;以及​​ 
    • 根据法律要求,附上车辆保险。​​ 
  • 注册牙科保健师替代实践注册​​ 

仅在住宅设施、居家住所、集体住宅、持牌医疗机构或 B&P 法典第 1925 和 1926 条允许的其他场所提供服务的注册替代执业牙科保健师,可使用行政位置地址作为其服务地址进行注册,并可通过提交上述提供商公告中概述的证明申请豁免某些既定营业地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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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日期: 6/3/2024 4:02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