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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远程保健常见问题​​ 

谁可以使用远程医疗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通过远程医疗方式提供 Medi-Cal 承保福利或服务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符合《商业与职业法典》(B&P Code)第 2290.5(a)(3) 节的要求,或加州法律规定的同等要求,其中医疗服务提供者被视为获得许可,例如,获得行为分析师认证委员会(Behavior Analyst Certification Board)认证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可通过远程医疗方式提供服务,该委员会由国家认证机构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ertifying Agencies)认可。​​ 

没有加入付费服务 (FFS) Medi-Cal 途径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无需向 DHCS 注册,即可在付费服务或管理式医疗中通过远程医疗提供服务。例如,行为分析师没有注册途径,但在获得管理性护理计划的适当批准后,可以通过远程医疗向管理性护理受益人提供服务。​​ 

Medi-Cal 是否允许州外服务提供商通过远程医疗提供服务?​​ 

通过远程保健方式提供 Medi-Cal 承保福利或服务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在加州获得执照,注册为 Medi-Cal 提供者或非医师医疗从业者 (NMP),并隶属于注册的 Medi-Cal 医疗服务提供者团体。医疗服务提供者通过远程保健提供服务的 Medi-Cal 医疗服务提供者团体必须符合 Medi-Cal 计划的所有注册要求,并且必须位于加利福尼亚州或边境社区。​​ 

在其他州获得医疗从业执照并受雇于部落健康计划的人员无需在加州获得执照即可为部落健康计划提供服务(《商业与职业法典》第 719 条)。​​ 

如果我在我所在的医院拥有特权和证书,我是否需要在原医院也拥有特权和证书才能在该医院照顾病人?​​ 

远程医生通过远程医疗为患者提供护理的权限和资质问题,由原医院的政策决定。然而,州法律——参见《商业和职业法典》第 2290.5 (h) 节——以及联邦法规——参见《联邦法规汇编》第 42 篇第482.12、482.22485.616——允许医院接受远方医院的医务人员的特权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