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认可医院
就加州儿童服务中心 (CCS) 而言,三级医院是指符合本节所列要求,为从出生到 21 岁的儿童提供全面、多学科、区域化的儿科护理的转诊医院。 这包括为重病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外科护理、由 CCS 儿科医生 24 小时负责的儿科住院医师培训、有组织的儿科研究项目和社区外展。 对于尚未开展经认可的儿科住院医师培训项目的医院,应当组织儿科研究项目、儿科专业会诊,并由完成经认可的住院医师培训项目的执业医师进行24小时院内值班。 * 1年 1 月之前, 1999被称为“长期医院”。
就加州儿童服务中心 (CCS) 而言,儿科社区医院是指拥有许可的儿科床位的社区医院,为从出生到 21 岁的儿童提供符合本节所列要求的服务。 住院时间不得超过 21 天,但在 CCS 认可的社区或中级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NICU) 接受护理除外,具体依据 CCS 程序手册第 3.25 章。 * 1年 1 月之前, 1999被称为“标准医院”。
就加州儿童服务中心 (CCS) 而言,综合社区医院是指没有许可的儿科床位的社区医院,仅可为符合本节所列要求的 14 岁至 21 岁青少年提供护理。 住院时间不得超过 21 天,但在 CCS 认可的社区或中级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NICU) 接受护理除外,具体依据 CCS 程序手册第 3.25 章。
就加州儿童服务中心 (CCS) 而言,特殊医院是指获得急症护理医院执照并满足以下一项或两项条件的医院:
1. 该医院没有许可的儿科病床,但具有:a) 许可的围产期病房/服务和重症监护新生儿托儿所 (ICNN) 服务,并符合 CCS NICU 标准,作为社区 NICU 或中级 NICU,根据 CCS 程序手册第 3.25 章;或 b) 根据康复服务特别许可证获得许可,并符合 CCS 标准,作为康复设施。
2. 医院提供某一专门领域的医疗保健服务,并作为该专门护理的区域转诊中心,例如眼科手术、耳科手术或烧伤中心。
就加州儿童服务中心 (CCS) 而言,特殊医院是位于没有社区或三级住院医院服务的乡村地区的医院。 这些医院没有许可的儿科病床,只能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有限的急性短期病症治疗服务,预计住院时间不超过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