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4 年 2 月开始,CCT 国家单位将通过官方政策信函 (PL) 传达 CCT 示范项目的修订和/或更新。 所有 PL 都将发送给当地 CCT 提供商,并发布到此处的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网站。
有关 PL 的更多信息,请参阅PL #02-24-14-001 CCT 政策函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