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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护理提供者 (INP) 申请要求​​ 

  • Medi-Cal 提供商申请,DHCS 6204 (无需公证)
    ​​ 
  • Medi-Cal 披露声明,DHCS 6207 (无需公证)
    ​​ 
  • Medi-Cal 提供商协议,DHCS 6208 (无需公证)
    ​​ 
  • 国家医疗服务提供者识别码 (NPI) 证明:​​  NPPES NPI 注册表​​  确认​​ 
  • 消费者事务部(DCA) 许可证打印件​​ 
  • 有效的州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或驾驶执照​​ 
  • 有效的基本生命支持 (BLS) 认证​​ 
  • 专业责任(医疗事故)保险范围​​ 
  • 恢复。描述为患者提供护理的培训和经验。​​ 
    仅适用于 LVN 申请人:提供将提供持续监督的 RN 的姓名以及 RN 的执照号码。
    仅适用于 RN 申请人:列出过去五年内每个职位的工作时间明细,例如每周 40 小时 x 每年 52 周 = 每年工作总小时数。​​ 

请将完整的申请材料提交至:​​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综合护理系统科​​ 

提供者注册单位​​ 

1501 国会大道,密西西比州 4502​​ 

邮局 信箱 997437​​ 

萨克拉门托,加利福尼亚州 95899-7437​​ 

请注意:将包裹寄送至供应商登记部门​​  

请勿向提供商注册部门发送任何文件​​ 

如果你对申请要求有疑问,​​  丙​​ 全部 (916) 552-9105,选项 5,然后选项 2。​​  电子邮件询问可发送至WaiveProEnroll@dhcs.ca.gov 。​​ 
上次修改日期: 3/18/2025 2:58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