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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服务加州医疗保险资源2005 年削减赤字法案 - 公民身份要求​​ 

2005年赤字削减法案——公民身份要求​​ 

2月8 , 2005 ,布什总统签署了《民主改革法案》,该法案对Medicaid ( California的Medi-Cal )法做出了一些修改。 其中一项变化是要求声明自己是美国公民或美国国民的人员出示证明其身份的文件以及身份证明。本网站包含有关加州州法律和联邦法律中有关此项要求的信息,以及California实施此项要求的情况。​​ 

DRA 外展材料​​ 

DRA历史信息​​ 

所有县福利主管的信函(ACWDL)​​ 

  • 本《全县福利主任信函》(ACWDL 07-12)的目的是为各县提供指导,以实施 2005 年联邦赤字削减法案 (DRA) 的新要求,即要求申请人和受益人提供美国公民身份或美国国民身份证明文件,作为申请 Medi-Cal 资格的条件,前提是他们声明自己是美国公民或国民。​​ 
  • The purpose of this All County Welfare Director’s Letter (ACWDL 08-29) is to provide counties with updated information and instructions for implementing the Medi-Cal citizenship and identity requirements under the Federal Deficit Reduction Act of 2005 (DRA).​​ 
  • ACWDL 09-65​​ 
    社会安全号码数据匹配,用于核实公民身份和身份,以确定是否符合加州医疗补助计划 (Medi-Cal) 的资格​​ 
  • ACWDL 08-54​​ 
    2005 年赤字削减法案和州级计划​​ 
  • ACWDL 08-44​​ 
    2005 年赤字削减法案中公民身份/身份要求的 Medi-Cal 行动通知翻译版​​ 
  • ACWDL 08-25​​ 
    按照 2005 年联邦赤字削减法案 (DRA) 处理乳腺癌和宫颈癌治疗计划公民身份证明文件的程序​​ 
  • ACWDL 08-03​​ 
    关于要求提供公民/国民身份和身份证明作为 Medi-Cal 资格条件的行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