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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服务加州医疗保险资源Medi-Cal COVID-19 对独立 NF-B 机构的 PHE 审核​​ 

独立 NF-B 设施的 Medi-Cal COVID-19 PHE 审计​​ 

议会法案 (AB) 81(2020 年法令第 13 章)和福利和机构法典 (WIC) 第 14126.032 节要求 DHCS 审计与 COVID-19 公共卫生紧急情况 (PHE) 相关的独立专业护理机构 B 级 (FS/NF-B) 和成人独立亚急性机构 (FSSA) 的成本和收入,以确定机构是否充分利用了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增加的 Medi-Cal 付款来支持患者护理的提供,如第 14126.032(a) 节所定义。 DHCS 可以收回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任何增加的 Medi-Cal 付款,只要 DHCS 发现这些金额未用于允许的费用。​​ 

COVID- 19 PHE 审计常见问题解答​​ 

2023 年 COVID-19 PHE 费率增加支出要求​​ 

依据 WIC 第 14126.032(a)(2) 条 和 14126.033(c)(15), 2023 日历年:​​ 

FS/NF-B 和 FSSA 机构必须将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 Medi-Cal 支付增加额的至少 85% 用于支付额外的人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工资或福利、轮班奖励金、员工留用奖金、受雇于一个以上机构的工人的工资差异,以及支付给非管理人员的加班费。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支出应符合这一目的:
1,2023, 并在 2023 日历年内继续实施,或
在 1 月1,2023 日或之后执行。
在 2023 日历年度,这项新要求将被添加到上述 COVID-19 成本和收入的审计中。​​ 

允许成本​​ 

根据 WIC 第 14126.032(a)(1) 条, 允许的成本应包括患者护理、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额外劳动力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工资或福利、轮班奖励金、员工保留奖金、受雇于多个设施的员工的工资差异、非管理员工的加班费),以及支持提供患者护理的其他适当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设备、对任何工人的 COVID-19 检测(无论他们是否有症状)、感染控制措施和设备以及额外的员工培训。​​ 

COVID-19 PHE 收入和成本记录保留​​ 

为确保遵守 WIC 第 14126.032 节关于使用与 COVID-19 PHE 相关收入的要求,设施必须保留有关此类收入和相关成本的记录。 收到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增加的 Med-Cal 付款的机构应在 DHCS 指定的时间、以 DHCS 指定的格式和方式披露 DHCS 要求的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成本和收入有关的任何信息。 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该机构根据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任何联邦或州法律收到的任何补助金、贷款、付款或其他收入的文件。​​ 

审计流程和 COVID-19 PHE 报告时间表​​ 

目前,DHCS 将审计 Medi-Cal COVID-19 PHE 从 3 月1,2020 到 12 月31,2023 期间与 PHE 相关的支出和收入。​​  

设施必须为每个获得许可的设施以电子方式提交 Medi-Cal COVID-19 PHE 报告时间表。​​ 

可以使用以下链接找到 Medi-Cal COVID-19 PHE 报告时间表和说明。 已完成的时间表必须提交至PHEAudits@dhcs.ca.gov 。​​ 

就 1 月1,2023 至 12 月31,2023 期间收到的相关费用和收入提交 Medi-Cal COVID-19 PHE 报告表的截止日期是 8 月15,2026 。​​ 

根据 WIC 第 14126.032 条、根据第 14171 和 14172.5 条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在 8 月15 之前提交加州医 疗保险 COVID-19 PHE 报告表,2026 ,医疗机构可能会被收回与 COVID-19 PHE 相关的加州医疗保险增加支付的全部金额,并可能被酌情收取利息。​​ 

联系我们​​ 

For assistance/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PHEAudits@dhcs.c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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