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将于 2011 年 5 月1日2016日实施的新法律,未满 19 周岁的儿童无论移民身份如何,只要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就有资格享受全方位的 Medi-Cal 福利(《福利和机构法典》第 14007.8 节)。 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正在与加州县福利主任协会 (CWDA)、县人类服务机构、全保加州、倡导者和其他相关方合作,以确定受影响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全额 Medi-Cal 保险福利。
了解针对 19 岁以下儿童(无论移民身份如何)的 Medi-Cal 保险的信息,以及如何申请福利。
通过与各种实体合作,DHCS 将与这些相关方一起确定并为所有 19 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保险。 这包括当该计划生效时,已经享受限制范围 Medi-Cal 的儿童过渡到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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