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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行為健康轉型提案 1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如何將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心理健康服務法案資金用於住房​​ 

Proposition 1 Behavioral Health Services Act: How to Use Behavioral Health Services Act/Mental Health Service Act Funds for Housing​​ 

行為健康轉變​​ 

2024 年 3 月,選民通過了 1 號提案,對California的行為健康系統進行了改革。 新法律包括兩部分: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和一項價值 64 億美元的行為健康債券,用於社區基礎設施和提供服務的住房。​​ 

本資料表提供有關《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精神健康服務法案所實現的房屋資金和機會的基本信息。 更詳細的提案 1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支持初學者(2024 年 7 月)已提供。​​ 

1. Behavioral Health Services Act – Opportunities for Housing​​ 

《行為健康服務法》對 2004 年選民通過的《精神健康服務法》進行了現代化修訂,以應對當今的行為健康系統和需求。這些改革擴大了服務範圍,包括對藥物濫用障礙患者的治療,優先照顧患有最嚴重精神疾病的個人,為住房幹預和勞動力提供持續資源,並繼續投資於預防、早期幹預和創新試點Program 。 住房是行為健康治療、復原和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行為健康服務法案》,從 2026 年開始,每個縣的撥款中必須有 30% 用於為加州有最嚴重行為健康需求的無家可歸或面臨無家可歸風險的居民提供住房幹預。其中一半資金將優先用於幫助長期無家可歸者。​​ 

《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為各縣提供持續資金,以幫助有嚴重行為健康需求的人解決住房問題,並提供長期康復途徑,包括持續提供資金以建造更多住房選擇。根據 2026-2027 財年的預測,全州住房資金總額每年約為 9.5 億美元,具體金額取決於稅收收入。此外,為了讓各縣能夠滿足其不同的當地需求和優先事項,各縣可以透過在《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其他兩個資金組成部分(全面服務夥伴關係和一般行為健康服務與支持)之間轉移資金,將這一組成部分增加至多 14%,或減少至多 7%。​​ 

二.合資格人群​​ 

符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資格的人群包括兒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與《精神健康服務法》相比,唯一顯著的變化是將藥物濫用障礙患者納入其中。​​ 

三.住房干預的類型​​ 

符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資助條件的住房幹預措施範圍廣泛,旨在幫助滿足目標人群的各種需求,並幫助提供穩定的住房——與護理相協調——以改善健康結果。住房乾預措施可能包括:​​ 

  • 租金補貼​​ 
  • 營運補貼​​ 
  • 共用房屋(例如,恢復住房)​​ 
  • 家庭住房​​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過渡性租金的非聯邦份額(聯邦批准後)​​ 
  • 其他,由 DHCS 定義​​ 
  • 以項目為基礎的住房援助,包括主租​​ 
  • 資本發展項目:各縣最多可以使用 30% 中的 25%(即總額的 7.5%)用於房屋干預以支持資本​​ 

4. 立即利用《精神健康服務法案》資金用於住房​​ 

各縣在使用《精神健康服務法》資金進行住房和住房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靈活性。縣級政府現行的 2023-2026 年規劃中的幾個部分可能包含房屋建設:​​ 

  • 社區服務與支援 (CSS)​​ 
    • 全方位服務合作夥伴​​ 
    • 一般系統開發 (GSD)​​ 
    • 外展與參與​​ 
    • 住房援助​​ 
    • 心理健康服務法住房計劃​​ 
    • 沒有比家一樣的地方​​  
  • 預防及早期干預​​ 
  • 創新基金​​ 
  • 資本設施 & 技術需求​​ 

根據 2022-23 財政年度年度收入和支出報告,各縣目前根據《精神健康服務法》在住房和住房支持方面支出 286,284,868 美元。如需了解更多資訊以及如何將每個組成部分或Program用於住房和住房支持的具體示例,請查看《如何利用精神健康服務法來支持無家可歸者? 》​​ 

5.中期資金/一次性資金​​ 

有許多一次性的州政府資助Program ,這些項目可能服務過許多符合精神健康服務法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住房資金資格的個人。 這些Program包括:​​   

  • Homekey; Homelessness, Housing, Assistance, and Prevention; No Place Like Home Program; Veterans Housing and Homelessness Prevention Program; Veteran Support to Self-Reliance Program; Encampment Resolution Funding; Family Homelessness Challenge Grants; Transitional Housing and Supplemental Program; Housing Navigators Maintenance Program; Pet Assistance and Support Program; Housing and Disability Advocacy Program; Home Safe; Bringing Families Home; CalWORKs Housing Support Program; Project Roomkey; Community Care Expansion; Behavioral Health Bridge Housing (through counties and tribal entities); and the Housing and Homelessness Incentive Program (through Medi-Cal managed care plans).​​ 

六.合併資金​​ 

鼓勵地方受助機構將《精神健康服務法案》/《行為健康服務法案》的經費與其他資源結合使用,包括:​​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透過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 
    •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與住房相關的社區支持以及過渡性租金(如果獲得聯邦批准)和增強護理管理福利,以幫助個人獲得住房支持和服務​​   
  • 縣重新調整​​ 
  • 聯邦區塊補助​​ 
  • CalVet 精神健康補助,適用於縣退伍軍人員服務人員​​ 
  • 提案 1 行為健康住房債券(帶服務的住房用 20 億美元)​​ 
  • 其他聯邦、州和地方的房屋和無家可歸的基金,例如公共房屋當局​​ 
  • 來自慈善和私人資源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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