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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服務心理健康服務處行為健康服務法​​ 

行為健康服務法​​ 

心理健康服務法​​ 

《行為健康服務法》取代了 2004 年的《精神健康服務法》(MHSA)。它改革了行為健康護理資金,優先為有最嚴重心理健康需求的人提供服務,同時增加了物質使用障礙 (SUD) 的治療、擴大住房幹預措施,並增加了行為健康工作人員。它還能加強州和地方層級的監督、透明度和問責制。此外,《行為健康服務法》透過促進公平和減少行為健康需求者的差距,為確保公平獲得醫療保健創造了途徑。​​ 

2004 年, California選民通過了《精神健康服務法案》(MHSA),該法案的資金來源是對年收入超過 100 萬美元的個人徵收 1% 的所得稅。 其目的是擴大和改革California的行為健康系統,以便更好地服務於患有嚴重精神健康問題、有嚴重精神健康問題風險的個人及其家庭。 MHSA 涵蓋了預防、早期介入和服務需求的廣泛連續性,以及有效支援公共行為健康系統所需的必要基礎設施、技術和培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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