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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再投資

社區再投資

DHCS致力於促進健康公平,並改善所有Medi-Cal成員的福祉。社區再投資透過要求 Medi-Cal 管理式醫療計劃 (MCP) 將其年度淨收入的一部分再投資於其服務的當地社區來支持這些目標。這些投資旨在滿足未滿足的健康相關社會需求,並透過支持以住房、改善公共空間、勞動力發展、食品安全和其他當地確定的優先事項為重點的項目,增強社區福祉。這項再投資是 CalAIM 全州轉型的核心組成部分,確保健康計畫的利潤能夠加強當地基礎設施,並支持影響成員健康狀況的社會驅動因素。

社區再投資是 2024 年 Medi-Cal MCP 合約的一項要求,該合約指示每個 MCP 將其年度淨收入的一部分再投資於當地確定的社區優先事項。該政策以 DHCS 在所有計劃函 (APL) 25-004中概述的要求為指導。2026 年,加州各地的 MCP 共同承諾投入 1.86 億美元的社區再投資資金,這些資金必須在 2029 年底前全部用完。有關義務金額的更多信息,請參閱“社區再投資義務”部分。

為什麼社區再投資至關重要

社區再投資確保資源流向最需要的地方。透過將資金再投資於當地,MCP 和合格的分包商有助於擴大改善健康、減少不平等、建立更強大、更健康的社區的計畫。這些投資為 Medi-Cal 會員帶來持久的利益,並支持社區的長期活力。

How Community Reinvestment Works 

  • 投資週期:社區再投資按三年投資週期運作,與每個縣的社區健康評估 (CHA) 一致,該評估確定了關鍵的健康需求和優先事項。MCP 必須在周期內履行每年的義務,第一個週期從 2026 年至 2029 年。
  • 年度義務金額:每年第二季度,DHCS 根據計劃前兩年的淨收入計算並通知 MCP 其年度社區再投資義務。例如,2026 年社區再投資計畫是基於 2024 年曆年 (CY) 的淨收入。
  • 義務包括:
    • 基本義務: MCP 或具有正淨收入的合格分包商必須投入到服務於 MCP 營運所在社區的各項措施中的最低淨收入水準。
    • 品質成就義務: MCP 必須將額外的淨收入投資於其營運所在縣的各項舉措,但這些縣未達到最低品質指標績效門檻。詳細的計算方法請參考 APL 25-004。
    • 年度社區再投資計畫: MCP 必須與地方衛生管轄區 (LHJ)、社區諮詢委員會以及在同一管轄區運作的其他 MCP 進行合作規劃,以確保與社區需求保持一致。每年九月,MCP 必須提交社區再投資計劃,概述資金的使用方式,並證明符合 APL 25-004 的規定。DHCS 批准後,MCP 必須在 30 天內將文件發佈到其網站上。
    • 社區再投資實施:在 DHCS 批准 MCP 的社區再投資計畫後,MCP 和任何合格的分包商必須開始實施已批准的投資活動。
    • 社區再投資報告:在每個投資週期結束時,MCP 必須提交社區再投資報告,記錄投資成果。經DHCS批准後,該報告必須發佈在MCP網站上。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specific requirements, please refer to APL 25-004. 

Timeline of MCP 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ivities for Initial Investment Periods 

(ADA)替代文字:從 2026 年到 2033 年的時間軸圖,顯示社區再投資計畫的日期,從 2026 年的社區再投資計畫 #1 開始。2027 年、2029 年、2031 年和 2032 年這幾個關鍵年份標有星號,因為它們表示社區健康評估或社區健康改善計劃的截止日期。

政策文件 

Community Reinvestment Obligations 

DHCS 將每年計算 MCP 和任何符合資格的轉包商的社區再投資資金義務。該計劃將在第二季收到其初步義務金額,最終金額將在提交醫療損失率 (MLR) 報告後的第三季更新。

所有社區再投資義務將每年公佈。請於 2026 年 6 月查看反映 2024 財年淨收入的報告。

資源 

Questions and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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