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DHCS 法規​​ 

歡迎您來到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法規和規則制定網站。 制定規則是指制定和頒布(通過)規章制度的過程。制定規則的過程受《行政程序法》(APA)及其配套法規(而非DHCS)規定的法律要求約束。​​ 

法規建議​​ 

非緊急法規建議是尚未通過且尚未生效的建議規例。 DHCS 發佈公告,宣布何時向公眾徵求擬議法規。​​ 

緊急監管建議是在公眾意見期前通過和生效的法規。 儘管緊急法規已生效,但它們可供公眾意見,通常在 180 天的有限期內仍然有效。 在緊急情況下通過的規例,仍可能會因應公眾意見而修改,然後才永久通過。​​ 

完成的法規是已完成 APA 規則制定過程的監管建議,已向國務司長提交並已生效。​​ 

DHCS regulations that are in effect are published in the 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CCR) (Not DHCS): Title 9, Divisions 1 and 4; Title 17, Division 1; and Title 22, Divisions 2 and 3.​​ 

公眾意見​​ 

公眾有機會透過公開程序參與規則制定過程,該程序徵求向 DHCS提交有關非緊急監管提案和緊急監管提案的書面意見。​​ 

收到的意見摘要及對這些意見的回應,可在本網站上發布的最終理由聲明中找到在該規例的 APA 規則制定程序後。 所有意見都在其實質上均被視為平等。 沒有準備對每個評論者的書面回應。​​ 

通告​​ 

The public notice for each regulation proposal provides important information, including:​​ 

  • 建議或緊急監管行動的摘要,​​ 
  • 聯絡人的列表,​​ 
  • 公眾意見徵集截止日期,以及​​ 
  • 如有安排,則需說明公開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 

如果您希望訂閱或取消訂閱 DHCS 法規通知郵件列表,請填寫法規通知請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