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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服務遺產恢復計劃​​ 

遺產追收專案​​ 

什麼是遺產追收?​​ 

加州Medi-Cal Program必須向某些已故Medi-Cal受益人的遺產追討欠款。 償還僅適用於這些受益人在 55 歲生日當天或之後獲得的福利,以及在去世時擁有資產的受益人。如果去世的受益人去世時沒有任何財產,則不會有任何債務。​​ 

對於在1 月1 2017或之後去世的Medi-Cal會員:(請參閱因 SB 833 法案而於 1 月1或 1 月2017生效的Estate Recovery變更)​​ 

  • 償還範圍僅限於已故受益人在過世時擁有的、需要經過遺囑認證的遺產資產。​​ 
  • 償還範圍僅限於受益人在療養院住院或接受家庭和社區服務期間所支付的護理機構服務、家庭和社區服務以及相關的醫院和處方藥服務費用,包括已支付的醫療管理費。​​ 

對於在 1 月1和2017之前去世的 Medi-Cal 受益者:​​ 

  • 償還款項將從已故受益人過世時名下的所有資產中扣除。​​ 
  • 代表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受益人支付的大多數服務費用和/或每月管理式護理保費將需要償還。​​ 

提交死亡通知​​ 

如果您是已故 Medi-Cal 受益人事務的負責人,您必須在受益人死亡之日起 90 天內向 DHCS 主任提交“死亡通知”,並附上死亡證明副本。為滿足「死亡通知」要求並加快處理速度,請在線上填寫並提交「死亡通知」表格以及死亡證明副本。您也可以將「死亡通知書」連同死亡證明副本郵寄至 DHCS,地址為: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Estate Recovery Program, MS 4720, POSacramento郵政信箱 997425,郵編 95899-7425。​​ 

豁免 / 豁免​​ 

可能存在特定限製或豁免情況。如果支付索賠會造成重大困難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可以放棄索賠。 任何申請重大困難豁免的請求必須在DHCS Estate Recovery索賠信函日期後的 60 天內提交給DHCS 。​​ 

困難豁免申請及其他與困難豁免申請相關的文件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發送至HW@DHCS.CA.GOV或透過郵件提交。​​ 

美國印地安人和Alaska原住民的某些收入和資源免於Estate Recovery 。 如果死者的財產位於聯邦認可的保留地、普韋布洛或殖民地內或附近,請務必通知DHCS。催收代表將與您聯繫,以確認DHCS是否可以對這些資產進行催收。有關哪些資產免於Estate Recovery具體詳情,請參閱州Medicaid手冊第 3810 節(7)和(8)。​​ 

支付索償​​ 

當您收到我們的索賠金額並準備付款時,我們接受電子資金轉帳 (EFT)和支票。無論你使用哪種付款方式,你都需要你的 DHCS 帳戶號碼,以確保款項記入正確的帳戶。​​ 

聯絡資訊​​ 

  • 書面通訊的郵寄地址:​​ 

健康照護服務部
第三方責任與追討處
遺產追討計劃 - MS 4720
P.O.信箱 997425
Sacramento, CA 95899-7425​​ 

  • 付款的郵寄地址:​​ 

健康照護服務部
第三方責任與追討處
遺產追討計劃 - MS 4720
P.O.信箱 997421
Sacramento, CA 95899-7421​​ 

申請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畫費用須受遺產追收​​ 

Medi-Cal會員或其授權代表可以提交一份Medi-Cal費用可由Estate Recovery申請表」 DHCS 4017),每年一次,需繳納 5 美元(5 美元)的處理費,前提是該會員符合以下任一描述:​​ 

一. 當個人接受醫療保健服務時,年滿 55 歲或以上的個人。​​ 

b.長期被安置在療養院、智障者中級護理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的住院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