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执照豁免
什么是专业执照豁免?
由精神健康计划 (MHP) 或地方精神健康部门 (LMHD) 申请并由州政府颁发的专业执照豁免 (PLW) 是福利和机构法典第 5751.2 节中规定的唯一“例外”,适用于心理学候选人或从加州以外地区招募来提供需要执照的服务的人员:
除本节规定外,根据本部分规定受雇或签约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人员应遵守有关专业执照的所有适用法律要求,并且任何人不得根据本部分规定受雇于当地精神卫生项目提供需要此类执照的服务,除非该人持有有效的执照。
不同类型的专业执照豁免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已获得或正在获得心理学博士或哲学博士学位的人员,州内豁免允许他们受雇最多五年,以积累参加执照考试所需的监督专业经验。 如BHIN 24-033中所述,在课程完成之前可提供豁免,并提供特定单元的证明。
针对拥有心理学博士、哲学博士、执业临床社会工作者 (LCSW)、执业婚姻家庭治疗师 (LMFT) 或执业专业临床咨询师 (LPCC) 资格的人员,通过州外豁免,合格人员可受雇最多五年,以参加所需的加州执照考试。 申请此类豁免的加州以外个人必须完成参加相应考试所需的所有必要的监督专业经验,并且必须提交加州许可管辖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这一事实的声明。
MHP 和 LMHD 的职责是什么?
- 确保每个提供需要许可或豁免的心理健康服务的人员都拥有
适当的许可或豁免。
- 确保每位未经执照的临床社会工作 (CSW) 候选人、婚姻和家庭治疗师 (MFT) 候选人或专业临床咨询师 (PCC) 候选人均在行为科学委员会注册。
- 确保从州外招募的每位 LCSW、LMFT 和 LPCC 申请人都拥有加州相关许可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考试。
- 确保每位申请人均符合BHIN 24-033中规定的豁免要求。
- 整理所需文件并填写DHCS 表格 1739:精神健康专业人员执照豁免申请。
获得专业执照豁免的流程是什么?
- 填写DHCS 表格 1739:精神健康专业人员执照豁免申请。
- 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BHIN 24-033中规定的豁免要求。
- 将所有必需文件附加至豁免请求。
- 在申请人的工作开始日期之前将请求发送至:
联系我们:
卫生保健服务部
行为健康监督和监测司
行为健康县支持和运营处
专业执照豁免部门
MHLicensingWaivers@dhcs.ca.gov
有用的链接
心理健康服务部 (MHSD)/计划和服务
心理健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