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服務及福利
如果您不同意拒絕醫療保健服務或福利,您有權要求上訴。
如果您參與 Medi-Cal 託管護理計劃,並收到一封行動通知信函,告訴您醫療保健服務或福利被拒絕,則您有權要求上訴。
您必須在《行動通知》上述日期起 60 天內與計劃一起提出上訴。提出上訴後,該計劃將在 30 天內向您發送決定。如果您在 30 天內沒有得到決定或對計劃的決定不滿意,則可以申請州公平聽證會。法官會審查你的案件。您必須先與計劃一起提出上訴,然後才能申請州公平聆訊。您必須在計劃書面上訴決定之日起 120 天內要求國家公平聆訊。
如果您處於服務費 Medi-Cal,並收到一封行動通知信函,告訴您醫療服務或福利已被拒絕,您有權立即申請州公平聆訊。您必須在《訴訟通知》的日期起 90 天內要求進行國家公平聆訊。
如果您不同意您的 Medi-Cal 申請或資格發生的情況,您還有權要求州公平聆訊。這可能是在以下情況下:
- 您不同意在您的 Medi-Cal 申請上的縣或州行動
- 該縣不會在 45 或 90 天內給您有關您的 Medi-Cal 申請的決定
- 您的 Medi-Cal 資格或成本分支變更
資格決定
如果您收到一封行動通知信函,通知您有關您不同意的資格決定,您可以與您的縣資格工作人員交談和/或要求舉行州公平聽證會。如果您無法通過縣解決您的異議,則必須在行動通知日期起計 90 天內要求州公平聆訊。您可以聯繫當地縣政府辦公室來要求舉行州公平聽證會。您也可以致電或寫信至: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Social Services Public Inquiry and Response
PO Box 944243, M.S. 9-17-37
Sacramento, CA 94244-2430
1-800-743-8525, (TTY 1-800-952-8349)
在線提交聽證會請求。
如果您認為自己因性別、種族、顏色、宗教、祖先、國籍、族裔、種族識別、年齡、精神殘疾、身體殘疾、醫療狀況、遺傳信息、婚姻狀況、性別身份或性取向而違法歧視,您可以向 DHCS 公民權辦公室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