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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和合作夥伴地面緊急醫療運輸品質保證費​​ 

地面緊急醫療運輸品質保證費​​ 

GEMT 平均商業利率調查網站​​ 

為符合新的 CMS 要求,所有California公立和私人 GEMT 提供者必須提交 7 月1 、 2024至 6 月30 、 2025期間的平均商業費率 (ACR) 調查資料。 完成的調查應在 6 月 19、2026 日之前提交給 DHCS。​​  

若要存取線上 ACR 調查和詳細說明,請造訪DHCS GEMT ACR 調查網站。​​ 

背景​​ 

根據參議院法案 (SB) 523 (2017 年法令第 773 章), DHCS設立了地面緊急醫療運輸 (GEMT) 品質保證費 (QAF) Program ,向 GEMT 提供者提供補充的Medi-Cal付款。 利用從 GEMT 提供者收集的數據,DHCS 計算出年度 GEMT QAF 費率,該費率將對每個受 QAF 約束的 GEMT 提供者提供的每次緊急醫療運輸徵收。收集到的 QAF 將用於透過在受影響的緊急醫療運輸計費代碼的按服務收費 (FFS) 費用表費率中添加附加費來增加對 GEMT 提供者的報銷。​​  

附加金額為 220.80 美元,將用於符合資格的緊急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 GEMT 交通,計費方式為 HCPCS 代碼 A0427、A0429、A0433、A0225 和 A0434。​​  

如下文所述,2026-27 財政年度的 QAF 費率為 35.56 美元。​​ 

資料收集流程和截止日期​​ 

GEMT 提供者需要定期提交數據報告,其中包括以下內容:​​ 

每個日曆年季度的緊急醫療運送總數(如法令所定義),按付款者類型(包括 Medi-Cal FFS 和 Medi-Cal 管理性照護、聯邦醫療保險、雙重聯邦醫療保險/ Medi-Cal (Medi-Medi),以及所有其他付款者類型)劃分。
季度運輸資料必須在適用季度最後一天之後的第 45 天或之前,透過下列線上入口網站提交。
根據法令規定,每個財政年度 (FY) 從提供緊急醫療運送服務所獲得的總收入。
總收入資料必須在適用的州財政年度最後一天之後的第 45 天或之前,透過以下特定 FY 表格提交。​​ 

方法論​​ 

DHCS 將利用收集到的數據每年制定 QAF 費率如下:​​ 

 2018-19 財年,年度 QAF 率的計算方法是使用自我報告的總收入除以自我報告的交通數據加上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FFS和管理式醫療交通數據。​​ 

 對於 2019-20 財年以及此後的每個財年,年度 QAF 費率應按一個比率計算,其分子是預計費用總表金額乘以國家醫療救助百分比和行政補助的一部分之和。 ,分母是受QAF 約束的所有GEMT 提供者預計緊急醫療運輸總額的90%。​​ 

DHCS 將在每年 6 月 15 日之前發布 QAF 費率通知。​​  

財政年度 2026-27​​ 

2026-27 財政年度 GEMT QAF 費率,自 7 月起生效1,2026​​ 

根據參議院第 523 號法案,已針對 2026-27 財政年度計算出 GEMT QAF 費率。QAF 的評分是根據每次符合資格的緊急醫療轉運來計算,無論付款方類型為何。QAF 係依據 2024-25 財政年度所提交的緊急運送代碼 A0429、A0427、A0433、A0225 及 A0434 的運送資料進行調整。2026-27 財政年度適用的 QAF 費率,將適用於服務日期自 1 月1 、2026 起,至 12 月31 、2026 止的地面緊急醫療轉運服務。DHCS 計劃於 2026 年第三季向聯邦醫療保險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提交 GEMT QAF SPA 26-0021,以尋求聯邦批准。​​ 

  • 2026-27 財政年度的 QAF 費率為:35.56 美元。​​ 

總收款資料提交​​  

在 8 月 14、2025 日或之前,供應商須提交 7 月 1、2024 日至 6 月 30、2025 日期間地面緊急醫療運輸的總收入資料。總收入資料提交表必須在 8 月14 、 2025之前提交至GEMTQAF@dhcs.ca.gov 。供應商應使用下方提供的營業總收入資料提交表:​​ 

總收據資料提交表格​​ 

2024-25 財年​​ 

GEMT QAF 水療中心 2024-25 財年批准和付款時間表:​​  

Medicare和Medicaid服務中心 (CMS) 批准了 SPA 24-0025,以繼續執行 2024-25 財年的 GEMT QAF Program 。 以下是 DHCS 制定的 QAF 付款時間表,用於收取季度 QAF 評估費,從 7 月 1、2024 州財政季度開始。​​ 

QAF 評估到期​​ QAF 付款到期日(修訂版)​​  報告期間​​  服務運輸日期​​ 
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  三月3 , 2025
(修訂版)​​ 
2024年4月至6月​​  2024年1月至3月​​ 
十月 1, 2024​​  四月1 , 2025
(修訂版)​​  
2024年7月至9月​​ 2024年4月至6月​​ 
一月 1, 2025​​ 五月1 、2025
(修訂)​​  
Oct – Dec 2024​​ Jul – Sept 2024​​ 
四月 1, 2025​​ 六月2,2025
(修訂)​​ 
2025年1月至3月​​ Oct – Dec 2024​​ 

PP-GEMT IGT 專案​​ 

根據 AB 1705 號法案(2019 年第 544 號法令),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為符合條件的公共地面緊急醫療運輸 (GEMT) 提供者設立了公共提供者地面緊急醫療運輸 (PP-GEMT) 政府間轉移 (IGT) Program 。​​ 

如果提供者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則有資格參與 PP-GEMT IGT 專案:​​ 

  • 向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受益人提供 GEMT 服務​​ 
  • 在申請期間已註冊為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提供者,並且​​ 
  • 由州、市、縣、市和縣、消防部門、特別行政區、社區服務區、醫療保健區或聯邦認可的印第安部落擁有或經營。​​ 

PP-GEMT IGT 專案為符合資格的提供者提供了相關Medi-Cal Fee-for-Service收費表的附加增加,按以下代碼計費:A0429、A0427、A0433、A0225 和 A0434。​​  

聯邦醫療保險中心 & 醫療補助服務(CMS)於十二月 21 2022 日批准了州計劃修訂 (SPA) 22-0015,建立了 PP-GEMT IGT 計劃。 從 1 月 2023 開始,AB 1705 中定義的公共提供商不再有資格參加 GEMT QAF 計劃,並已轉換到新的 PP-GEMT IGT 計劃。 公共供應商不再以前瞻性評估 QAF,並且無法通過 GEMT QAF 計劃接收附加元件的資格。​​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the PP-GEMT IGT web page.​​  

財政年度 2020-21​​ 

HCPCS 代碼 A0434 政策​​  

自1 年 8 月或之後的服務日期起生效,2020 ,HCPCS 代碼 A0434(專科護理運送)適用於非緊急運送。該政策公告於 2020 年 7 月的《醫療運輸公告》上發佈。​​ 

對於 8 月1 、 2020或之後發生的運輸,只有使用 HCPCS 代碼 A0434 計費的緊急醫療運輸服務才需要向 GEMT QAF Program報告,將接受 QAF 評估,並有資格獲得 GEMT QAF 附加費。 使用 HCPCS 代碼 A0434 計費的非緊急運輸不應在 GEMT QAF Program中報告。 根據 DHCS Medi-Cal 提供者培訓 2018 年第 12 頁的指示,所有緊急醫療運輸服務的索賠都應在索賠表 1500 的第 24C 欄的所有緊急索賠行上用「X」標記。所有根據 HCPCS 代碼 A0434 提供和計費的非緊急運輸將不會獲得 GEMT QAF 附加費。​​ 

一般資訊​​ 

GEMT QAF 支付線上門戶​​ 

建立了線上 GEMT QAF 門戶,供提供者提交運輸資料並計算應繳的季度 QAF 金額。 將根據提供者提交的運輸資料產生每個提供者應付的 QAF 金額的發票,並將包括透過電子資金轉帳 (EFT) 支付 AF 的直接連結。 提供者還可以選擇列印發票並透過郵件提交 QAF 付款。​​  

To access the online portal and detailed instructions, please visit the DHCS QAF website.​​ 

聯絡 DHCS​​ 

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寄至 DHCS GEMT QAF 信箱: GEMTQAF@dhcs.ca.gov 。​​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