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醫療常見問題
一般遠程醫療科目:
通用遠程醫療
什麼是遠程醫療?
California法律將Telehealth定義為「透過資訊和通訊技術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以促進患者的健康診斷、諮詢、治療、教育、護理管理和自我管理。 Telehealth有助於患者進行自我管理,並為患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持,包括同步互動和非同步儲存轉發傳輸。 參見《商業與職業法典》第2290.5條
提供者指導
誰決定是否通過遠程醫療提供服務?
一般而言,醫療保健提供者會在患者同意下,確定醫療保障或服務是否臨床適合透過遠程醫療方式提供。
誰可以使用遠程醫療提供醫療服務?
根據福利和機構代碼 14132.725 (b) (2) (A),提供以遠程醫療方式提供 Medi-Cal 保障的保障或服務的醫療保健提供者,必須符合商和職業守則(B & P 守則)第 2290.5 (a) (3) 條的要求,或是 DHCS 以其他方式指定提供遠程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類型。 通過遠程醫療提供的服務計費的提供商必須註冊為 Medi-Cal 提供商。
有關 FQHC、RHC 或 IHS-MOA 診所的具體政策和計費信息,醫療服務提供者可以參考相應第 2 部分手冊中的“農村衛生診所 (RHC) 和聯邦合格衛生中心 (FQHC) 以及印第安人健康服務 (IHS) 諒解備忘錄 (MOA) 638 診所”部分,以及 COVID-19 PHE 期間發布的任何相關指南。
提供者是否能夠使用遠程醫療建立新的患者與提供者關係?
視頻同步互動:提供者(包括 FQHCS/RHCS)可以通過同步視頻遠程醫療訪問與新患者建立關係。
註:在專業精神健康服務中,為新病患建立照護是指由執照臨床醫師進行的精神健康評估。對於加州藥物Medi-Cal和Medi-Cal有組織的交付系統中的物質使用治療而言,為新患者建立護理指的是美國成癮醫學協會標準評估。
僅音頻同步互動:除以下情況外,醫療服務提供者不得透過僅音頻同步遠距Telehealth (即透過電話)與新患者建立關係:(1)就診涉及《民法典》第 56.06 條第 (n) 款定義的敏感服務*;(2)患者要求僅音頻模式或聲明其無法使用視頻,且建立關係符合部門特定要求的敏感服務*;(2)患者要求僅音頻模式或聲明其無法使用視頻,且建立關係符合部門特定要求並符合聯邦指南和州法律、法規和州法規。
非同步儲存轉發:只有聯邦合格醫療中心 (FQHC) 和鄉村醫療中心 (RHC) 的提供者才能透過非同步儲存轉發建立新患者,但需滿足以下條件:(1) 患者在接受服務時必須實際在 FQHC 或 RHC 的場所,或 FQHC 或 RHC 的臨時服務點;(2) 在原始服務點建立患者記錄的個人必須是 RHC 或 RHC 的臨時服務點;合法授權創建患者記錄的其他人員;(3) FQHC 或 RHC 認定計費提供者能夠達到適用的護理標準;(4) 接受Telehealth服務的 FQHC 患者,根據衛生資源和服務管理局 (HRSA) 的要求,還應有資格從該 FQHC 獲得面對面服務。
* 「敏感服務」是指與精神或行為健康、性與生殖健康、性傳染感染、物質使用障礙、性別肯定照護和親密伴侶暴力相關的所有醫療保健服務,包括《家庭法》第 6924、6925、6926、6927、6928、6929 和 6930 條以及《健康與安全法》第條中所述的服務,這些服務由達到或超過該條所規定的同意接受服務的最低年齡的患者獲得。
提供一種遠程醫療方式(例如,僅有音頻同步遠程醫療)的提供者是否需要提供其他遠程醫療模式(例如視頻同步遠程醫療)?
隨著時間的推移,但不早於 2024 年 1 月 1,Medi-Cal 將要求提供者逐步採用一種方法,在通過遠程醫療提供護理時,可為患者提供視頻遠程醫療模式的選擇。 具體來說,如果提供商提供僅提供音頻遠程醫療服務,則該提供商還將被要求提供視頻服務的選項。 本署將於 2023 年就此規定發出指引,該指引將考慮寬頻接入的可用性以及 Medi-Cal 供應商使用所需技術的能力。
如果家居是源地點,持牌提供者是否需要與患者一起?
不,除非遠距醫療服務提供者認定,出於醫療需要,必須有醫護人員陪伴在病人身邊。有關原發地點的具體要求,請參閱 Medi-Cal農村衛生診所/聯邦合格衛生中心和印第安人健康服務 MOA 638 診所的提供者手冊。
如果我在醫院擁有特權和證明,我是否需要在原住院的特權和證明才能在該醫院照顧病人?
遠距醫師透過Telehealth為病患提供照護的權限和資質問題,由原醫院的政策決定。 然而,州法律—— 請參閱《商業和職業法典》第 2290.5 (h) 節 —— 以及聯邦法規——《聯邦法規彙編》第 42 篇第 482.12、482.22 和 485.616 部分——允許醫院接受遠方醫院的醫務人員的特權和資格證書。
Medi-Cal 是否允許州外提供商通過遠程醫療提供服務?
通過遠程醫療方式提供 Medi-Cal 保障福利或服務的持牌醫療服務提供者,必須在加利福尼亞州擁有許可,註冊為 Medi-Cal 轉譯提供商或非醫生醫生 (NMP),並與已註冊的 Medi-Cal 提供者集團附屬關係。 醫療保健提供者通過遠程醫療提供服務的註冊 Medi-Cal 提供商組必須符合所有 Medi-Cal 計劃註冊要求,並且必須位於加利福尼亞州或邊境社區。
有關 FQHC、RHC 或 IHS-MOA 診所的具體政策和計費信息,醫療服務提供者可以參考相應第 2 部分手冊中的“農村衛生診所 (RHC) 和聯邦合格衛生中心 (FQHC) 以及印第安人健康服務 (IHS) 諒解備忘錄 (MOA) 638 診所”部分,以及 COVID-19 PHE 期間發布的任何相關指南。
擁有在另一州的醫療保健從業人員執照並受部落健康計劃僱用的人,不需要在加利福尼亞州獲得許可,才能為加利福尼亞州或邊界社區的部落健康計劃提供服務(商業和職業守則第 719 節)。
供應商可以使用哪些資源?
請造訪DHCS Telehealth醫療資源網頁,以取得對醫療服務提供者有用的資訊。
California Telehealth資源中心(CTRC) 是一個聯邦政府指定的資源中心,致力於幫助醫療服務提供者實施和維持Telehealth Program 。 服務包括: Program實施或擴展需求評估、設備選擇、 Telehealth演講者培訓;營運工作流程;與專家簽訂合約;計費;以及資格認證和員工角色。 此外,CTRC 還製作了Telehealth Program開發工具包,可從CTRC 網站下載。 它提供了一步一步的指南,幫助醫療服務提供者制定Telehealth Program 。
互聯健康政策中心(CCHP) 是聯邦政府指定的國家Telehealth政策資源中心。 CCHP 與美國所有Telehealth資源中心密切合作,並向州政府機構和立法者提供Telehealth政策的技術援助。 有關Telehealth立法和政策的最新信息,請訪問CCHP 網站。
保障 & 補償
Medi-Cal涵蓋哪些類型的Telehealth服務?
Medi-Cal涵蓋多種服務和交付系統的同步遠距Telehealth (例如,視訊同步互動和僅音訊同步互動)和非同步遠距Telehealth (例如,儲存轉發和電子諮詢),包括身體健康、牙科、專科和非專科心理健康以及 SUD 服務(州計劃藥物Medi-Cal和藥物Medi-Cal組織交付系統 / DMC-ODS)。 Medi-Cal涵蓋透過 1915(c) Program Telehealth目標病例管理 (TCM) Program和地方教育機構Medi-Cal計費選擇Program (LEA-BOP) 提供的同步和非同步Telehealth服務。 透過Telehealth提供的服務必須符合 CPT 或 HCPCS 代碼的程序定義和組成部分。 Medi-Cal 也涵蓋遠距病人監護 (RPM);詳情請參閱以下問題。
有關Medi-Cal特殊Program的具體Program ,請參閱常見問題。
Medi-Cal 是否支付通過遠程醫療服務所提供的服務與對面提供的相同服務(即付款平等)支付相同的費率?
是的。加州Medi-Cal對Telehealth提供的專業醫療服務支付的費用與對面對面提供的服務支付的費用相同。 請參閱本頁的「付款和索賠」部分。
如何獲得遠程醫療服務的報酬?
Medi-Cal只會向為患者提供符合所開立代碼定義的、臨床上適當的、基於循證醫學和/或最佳實踐的、透過Telehealth提供的、並且符合患者同意和醫療保密要求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支付費用。 有關Telehealth計費的限制和指導,請參閱Medi-Cal Telehealth提供者手冊或其他適當的DHCS提供者指南。
電子諮詢:當提供的福利或服務符合 AMA 定義的電子諮詢服務代碼的程序定義和組成部分,以及 Medi-Cal 提供者手冊中所述的任何要求時,遠端現場的醫療保健提供者可以使用 Medi-Cal 遠程醫療提供者手冊中列出的 CPT 代碼進行電子諮詢服務提供者收取電子諮詢服務提供者手冊。 電子諮詢政策不適用於 FQHC、RHCs 或 IHS-MOA 診所。 有關 FQHC、RHCs 或 IHS-MOA 診所特定的政策和帳單信息,提供者可參考相關第 2 部手冊中的農村健康診所(RHCs)和聯邦合格健康中心(FQHC)和印度健康服務(IHS),協議備忘錄(MOA)638,診所部分。
注意:與患者親自提供的 Medi-Cal 保障或服務不使用遠程醫療修改劑,並根據標準 Medi-Cal 政策計費。
Medi-Cal 是否支付原始網站和傳輸費用?
Medi-Cal 每次傳輸給原始站點的提供者支付原始網站費用,以通過遠程醫療(通過同步和/或非同步)來協調到遠程站點的服務。 每位使用 HCPCS 代碼 Q3014 的患者每天最多一次。 原始網站費用不適用於僅有音頻同步互動。
Medi-Cal 向原發地及遠處地點支付每位受益人每天最多 90 分鐘的傳輸費用,就使用雙向即時互動視訊系統(同步)提供的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員代碼為 T1014。 傳輸費用不適用於僅供音訊的同步互動。
原始現場費和傳播費不適用於 FQHC、RHCS 或 IHS-MOA 診所。
有關索償和帳單的問題可以向電話服務中心(TSC)(800)541-5555(加州以外地區,請致電(916)636-1980。
原始或遠端網站的設置類型是否有任何限制?
不。 Medi Medi-Cal並未限制醫療保健提供者向患者提供Telehealth服務的場所類型。 例如,患者就診的場所類型(即「起始地點」)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辦公室、社區診所或患者家中。Medi-Cal 對遠端服務點的類型沒有限制,但要求服務提供者確保並維護患者在提供服務的任何地點的隱私。
有關 Medi-Cal 農村衛生診所/聯邦合格衛生中心和印第安人健康服務 MOA 638 診所的具體要求,請參閱相關手冊。
Medi-Cal 會否補償考試室費用和/或支付設置遠程醫療營運的設備?
Medi-Cal 不支付購買遠程醫療設備的費用。 請參閱上一個關於原始網站費用的問題。
Medi-Cal 是否涵蓋病人遠端監控(遙距監控)?
是的,自 7 月1 、 2021起,遠距生理監測(RPM)(也稱為遠距病人監測)已對按服務收費和管理式醫療受益人實施。RPM 服務是針對 21 歲及以上的既往患者提供,由醫生或其他合格的醫療專業人員 (QHP) 開立醫囑和帳單時可獲得報銷。
Medi-Cal 託管護理計劃(MCP)是否涵蓋遠程醫療服務?
是的,Medi-Cal 託管護理計劃具有與 Medi-Cal FFS 相同的基本遠程醫療保障和補償政策。 計劃可以選擇提供超過 FFS 計劃所要求的額外保障和福利。
Medi-Cal 是否涵蓋聯邦合格健康中心(FQHC)、農村健康診所(RHCs)和印度健康服務(IHS)診所提供的遠程醫療服務?
是的,與Telehealth服務相關的允許費用可以包含在診所的預付制(PPS)費率中;但是,FQHC、RHC 和 IHS 診所的 PPS 站點不得收取發起站點或傳輸費用。 有關遠距 服務收費情況,請參閱 RHC/FQHC 和 IHS MOA 638 診所 的提供者手冊Telehealth 。
如果我對提交索償有疑問,我可以致電誰?
有關按服務收費索賠和帳單的問題,可致電電話服務中心 (TSC) (800) 541-5555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Medi-CalOutreach@Xerox.com。有關醫療管理計費的問題,請聯絡Medi-Cal Managed Care計劃。
病人權利 & 同意
患者在接受遠程醫療服務之前是否需要同意?
是的。州法律規定,啟動Telehealth保健提供者必須在首次提供Telehealth服務之前獲得患者的書面或口頭同意。 Medi-Cal制定了Telehealth患者同意書,其中包括概述受益人獲得面對面服務的權利、同意的自願性、在需要時獲得面對面服務的交通方式以及透過Telehealth獲得服務的潛在限制/風險的措辭。 患者同意可以口頭或書面完成。同意使用同步視訊服務的患者必須另行同意使用僅同步音訊服務。
提供者應如何證明同意?
醫療保健提供者可以通過讓受益人簽署一份可包含在病人的醫療記錄中的紙質或電子表格,或讓醫生在病人的醫療記錄中註明同意書。
提供者是否需要使用 DHCS 發佈的模型語言?
不 — 這是為了支持遵守法規。 請參閱 AB-32 遠程醫療(2021-2022 年)第二節 《福利及機構守則》第 14132.725 條。
醫療保健提供者必須在開始通過遠程醫療服務向 Medi-Cal 受益人提供一或多項醫療保健服務前或同時至少一次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 Medi-Cal 受益人通知以下所有事項:
- 說明受益人有權使用可透過遠距醫療透過面對面訪提供的涵蓋服務;
- 解釋說,使用遠程醫療是自願性的,而 Medi-Cal 受益人可以隨時撤回使用遠程醫療的同意,而不影響他們未來獲得涵蓋的 Medi-Cal 服務的能力;
- 說明,當其他可用資源合理耗盡時,可提供 Medi-Cal 的交通服務,以及親身訪問的交通服務;
- 在提供商確定任何限制或風險的範圍內,與親身訪問相比,與通過遠程醫療服務接收服務相關的潛在限制或風險。
Visit the Model Patient Consent language webpage published by DHCS.
團體實務和系統是否能夠在受益人在實踐/系統內首次訪問期間,向不同提供者與遠程醫療提供的未來服務獲得同意(vs. 在收到每個個別提供商的遠程醫療服務之前)?
醫療保健提供者必須在透過Telehealth開始提供一項或多項醫療保健服務之前或同時,至少有一次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與Medi-Cal受益人進行溝通。 團體診所需要獲得並記錄患者對Telehealth服務的初步同意,然後再透過Telehealth開始提供醫療保健服務。 如果醫療集團已記錄了患者的同意,則透過Telehealth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每位醫護人員無需單獨記錄患者的同意。
通過遠程醫療接收服務有哪些常見的好處以及風險或限制?
優點:
- 接受醫療護理和治療更容易,更方便,更有效率
- 患者可以與提供者溝通,而無需在辦公室預約。
限制或風險:
- 如果需要面對面跟進,醫療評估/治療會延遲或無法獲得所需的治療。
- 電子設備可能在遠程醫療訪問期間故障。
我不想通過遠程醫療接收服務。 我在哪裡可以找到有關面對面訪問的交通支援服務的更多信息?
Medi-Cal 為 Medi-Cal 承保的服務提供往返預約地點的交通服務。這包括前往醫療、牙科、心理健康或藥物濫用障礙預約的交通,以及領取處方藥和醫療用品的交通,前提是他們證明所有其他可用資源都已合理用盡。
未成年人可以在沒有父母或監護人的情況下給予同意(書面、口頭)嗎?
根據《未成年人同意Program ,未成年人可以獲得包括性健康、生殖健康、心理健康在內的保密護理,並可以同意透過Telehealth獲得適合Telehealth的相同服務。 有關未成年人同意Program更多信息,請參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