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公平聽證會
如果您已經申請、已收到或目前正在接受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的福利/服務,並且您對您的福利/服務的處理方式有投訴,或者您的服務被拒絕或修改,您可能:
- 與您居住的縣(或您接受福利/服務時居住的縣)的縣福利部門的代表討論您的投訴。
- 提出歧視申訴 - 請參閱「非歧視政策」和「語言使用權」下的資訊。
- 要求聽證 - 請參閱「如何提出聽證申請」下的資訊。
您必須在收到行動通知 (NOA) 後 90 天內提出請求。 如果您有充分的理由(例如疾病或殘疾),您也許可以在 90 天後提出申請。
如果在需要 10 天通知的生效日期之前要求聆訊,或如果不需要 10 天,則在通知日起計 10 天內,您的福利將繼續審查(待處理援助)。此程序可讓您在案件審查期間繼續接收服務。
您的聽證權
請求舉行州聽證會
您可以在 NOA 背面填寫「州聽證會申請表」。請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例如您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對您採取行動的縣的名稱、涉及的援助Program ,以及您希望舉行聽證會的詳細理由。 如果您在理解英語方面有困難,請務必告訴我們您的語言(和方言),以便我們安排在聽證會上為您提供語言協助。如果您已選擇授權代表,請務必告知我們其姓名和地址。請盡量字跡工整。如果您願意,可以附上一封信,解釋您為什麼認為縣內的做法不正確。最好保留一份聽證申請副本。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您的聽力權利”頁面。
然後您可以透過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您的請求:
- 至行動通知上所示地址的縣福利部門。
- 致加州社會服務部
州聽證部門
PO Box 944243,Mail Station 21-37
薩克拉門托,加州 94244-2430。 - 傳真至 (833) 281-0905 致國家聆訊科。
- 請透過California社會服務部的線上聽證申請頁面提出申請。
或者
您可以撥打免費電話以要求國家聆訊。請注意,由於電話量很大,電話線路非常繁忙。
California社會服務部
公眾諮詢與回應
電話 (800) 743-8525 (語音) (800) 952-8349 ( TDD )
注意:州聽證會部門無法接受透過電子郵件提出的州聽證會請求。
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社會服務部的州聽證會請求。
存取您的個人健康資訊
您有權查閱、審核並接收您的個人健康資訊(PHI)副本。您必須是本人,或者您是申請文件的個人的父母、監護人或個人代表。如需索取您的PHI文件副本,請參閱隱私權表格頁面或使用以下連結下載申請表。
- 管理式醫療登記臨時醫療豁免請求 (MER) 相關資訊請求的特殊流程
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專案透過與衛生保健服務部 ( DHCS ) 或按服務收費 ( FFS ) 的個人提供者簽訂合約的管理式醫療健康計劃,向加州合格受益人提供醫療服務。 除少數例外情況外,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受益人必須為其醫療保健服務參加管理式醫療計劃。 預先存在複雜醫療狀況且目前正在接受 FFS 提供者主動治療的受益人可以透過提交 HCO 表 7101 申請管理式醫療註冊的臨時醫療豁免 (MER)。 DHCS 會根據《加州法規》第 22 章第 53887 條審查與 MER 一起提交的所有文件,並批准或拒絕所有 MER。
受益人有權檢查 DHCS 考慮的所有文件,以確定是否應授予或拒絕 MER。 受益人可以聯絡 DHCS 索取文件或詢問有關 MER 或 MER 流程的問題。 若要索取與醫療豁免請求相關的文件,請造訪醫療豁免請求文件頁面。
提出歧視申訴
如果您認為歧視影響了您的福利或服務,您可以向 DHCS 民權辦公室提出歧視投訴,如下:
民權辦公室
醫療保健服務部
P.O. Box 997413, MS 0009
Sacramento, CA 95899-7413
電話: (916) 440-7370電子郵件:CivilRights@dhcs.ca.gov.
您可以使用 ADA 第 VI 條歧視申訴表將您的申訴提交給 DHCS 民權辦公室。 該表格還包含有關您權利的其他資訊。 應盡快或在最後一次歧視行為發生後 180 天內提出投訴。 如果您的投訴涉及的事件發生時間比此時間更早,並且您要求豁免時限,則您需要說明為何未在 180 天內提出投訴的充分理由。
您也可以向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民權辦公室提出歧視申訴。有關提交歧視投訴的更多信息,請訪問“非歧視政策和語言服務”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