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医疗服务
年 1 月1日, 2016 ,第 744 章议会法案 (AB) 848 授权由卫生保健服务部 (DHCS) 许可的酗酒或吸毒康复或治疗机构提供附带医疗服务 (IMS)。 AB 848 修订了《健康与安全法规》(HSC)第 10.5 部分第 7.5 章第 11834.03 和 11834.36 节, 并增加了第 11834.025 和 11834.026 节,允许获得许可的住宅设施选择向 DHCS 申请批准在其设施中提供 IMS。 AB 848 允许 DHCS 通过提供商公告来实施法案中包含的条款,直至法规通过。
IMS 是指由医疗保健从业者或在医疗保健从业者监督下的工作人员在机构内提供的可选服务,以解决与排毒、治疗或康复服务相关的医疗问题。 设施内提供的 IMS 必须符合社区实践标准。 IMS 不包括一般初级医疗保健或需要在持牌医疗机构内进行的医疗服务(如 HSC 第 1200 或 1250 条所定义)。
在获得 DHCS 批准后,必须提供以下六项 IMS 服务:
- 获取病史;
- 监测健康状况;
- 与酒精或药物排毒相关的测试;
- 提供酗酒或吸毒康复或治疗服务;
- 监督患者自行用药;
- 治疗物质滥用障碍,包括排毒。
获得经营酗酒或吸毒康复或治疗机构许可证的流程已在《加州法规法典》(CCR)第 9 章第 4 部分第 5 章第 2 节中规定。寻求提供 IMS 的初始申请人应提交初始治疗提供者申请(DHCS 6002),并附上适用的费用和支持文件。 DHCS 将根据 CCR 第 9 章第 10522 节审查该申请。 寻求提供 IMS 的现有持照住宅设施应提交补充申请(DHCS 5255)以及适用的费用和支持文件。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 IMS 信息通知 18-031
Mental Health& Substance Use Disorder Services Information Notices网站。如有一般问题,请致电 (916) 322-2911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CDQuestions@dhcs.ca.gov 联系执照与认证部。
与提供 IMS 和 资源 相关的 申请、表格和费用 、常见问题 可在本网站上查阅。 请通过电子邮件 LCDSUDApplication@dhcs.ca.gov 提交所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