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ifornia阿片类药物和解支出报告
按州财政年度(SFY)分列的年度支出报告
根据《政府法典》第 2 篇第 3 章第 2 部分第 6 节第 2 条第 12534 款、 California州分区协议》和《 California Mallinckrodt 全州减免协议》,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 ) 有义务监督从阿片类药物和解协议以及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破产案件中分配给California及其参与的城市和县的资金。 DHCS 还负责编制一份年度报告,说明全州资金的使用情况。DHCS 将编制年度报告,直至这些协议中的所有资金全部用完,并在用完后继续编制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