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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服务人身伤害留置权程序​​ 

人身伤害留置权程序​​ 

步骤 1​​ 

提供受伤通知以建立新案件。根据《福利和机构法典》第 14124.70 条及后续条款, Medi-Cal会员或其个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加州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Services (DHCS)报告其行为或索赔。 在提起诉讼或索赔后的 30 天内,在线建立新案件或通过邮件发出通知。DHCS 将在 30 天内寄出一封信函,确认收到您的通知。​​ 

根据华盛顿州和印第安纳州法典第14124.73(c)条的规定,通知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Medi-Cal 会员受伤日期。​​ 
  2. 会员的加州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福利识别卡号码。​​ 
  3. 责任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 
  4. 保险索赔管理人的联系信息,包括索赔编号。​​ 
  5. 代表责任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的联系信息。​​ 

第 2 步​​ 

当成员完成 Medi-Cal 提供者的治疗或达成和解后,通知 DHCS。每次结算时,成员或个人代表必须按照 W&I 法典第 14124.785 节和第 14124.79 节的规定通知 DHCS。当会员完成治疗或达成和解后,DHCS 将调取并审查付款记录,以创建“留置权”,即一份与伤害相关的待收服务清单。使用“提供案件更新或文件”链接告知 DHCS 已达成和解、治疗完成,或者如果您有其他案件信息要报告或现有案件的文件要提供。​​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致电 (916) 445-9891 联络人身伤害项目,与现场代表交谈或提交在线问询,以了解活跃案件的状态。​​ 

DHCS 留置权概述:人身伤害​​ 

  • 向 DHCS 报告受伤情况​​ 
    要继续执行留置权程序,必须 在线(第 1 步) 或通过邮件 提供 受伤日期、主要伤害、和解日期和赔偿金额,以建立新案件。​​ 
  • DHCS 检查 Medi-Cal 资格​​ 
    资格审核需要30天才能完成。根据W&I法典第14124.76条,在 Medi-Cal 有合理的时间完善 Medi-Cal 留置权之前,任何和解、判决或裁决均不具有最终效力。​​ 
  • 如果符合条件,则可成立人身伤害案件​​ 
    如果不符合资格,DHCS 将通知提交方。​​ 
  • 在订购付款数据之前,DHCS 将允许从结算日期或治疗结束日期(以先到者为准)起 120 天的时间。​​ 
    根据加州福利和工业法典第 14115 条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自服务之日起有一年的时间向加州医疗补助计划 (Medi-Cal) 开具账单。医疗服务提供者通常会在服务日期后的四个月内向 Medi-Cal 提交账单。DHCS 要求付款数据的时间不早于结算日期后的 120 天,从而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足够的时间来向 Medi-Cal 开具账单。​​ 
  • DHCS可能会向管理式医疗计划(MCP)索取支付数据。​​ 
    如果会员在治疗期间参加了多个计划,则可以从多个 MCP 订购数据。MCP通常会在30天内回复DHCS的记录请求。但是,可能还需要更多时间。​​ 
  • 一旦付款数据到达,DHCS 将进行审核并创建留置权(如适用)。​​ 
    审核付款数据通常需要30天到60天。 然而,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 
  • DHCS 将向相关各方发送“留置权”或“无留置权”信函。​​ 

步骤 3​​ 

支付 Medi-Cal 留置权。包括会员的 DHCS 账号,以确保付款适用于正确的病例。您可以通过支票或电子资金转账(EFT) 方式付款。​​ 

有关留置权流程和时间安排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常见问题解答页面。根据遗嘱认证法第 3604(d) 条,必须先支付 Medi-Cal 留置权,才能为特殊需求信托 (SNT) 账户注资。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特殊需求信托基金 (SNT) 的信息,请访问特殊需求信托基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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