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留置权程序
步骤 1
提供受伤通知以建立新案件。根据《福利与机构法》(W&I)第 14124.70 节及以下各节的规定, Medi-Cal 会员或个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医疗服务部(DHCS)报告诉讼或索赔。在提起诉讼或索赔后 30 天内,在线建立新案件或通过邮件发出通知。DHCS 将在 30 天内发函确认收到您的通知。
根据《威斯康星州法典》第&卷第14124.73(c)条的规定,该通知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 Date of the Medi-Cal member’s injury.
- Member’s Medi-Cal Benefits Identification Card number.
- Contact information of the liable third party or insurer.
- 保险索赔管理人的联系信息,包括索赔编号。
- 代表责任第三方或保险公司的辩护律师的联系信息。
第 2 步
当会员在 Medi-Cal 医疗服务提供者处完成治疗或结算后,通知 DHCS。每次达成和解时,成员或个人代表均须根据《威斯康星州法典》第&I编第14124.785条和第14124.79条的规定,通知DHCS。当会员完成治疗或达成和解后,DHCS 将下令并审查付款记录,以创建 "留置权",这是一份需要收款的伤害相关服务清单。使用 "提供病例更新或文件 "链接通知 DHCS 和解、治疗完成或您有其他病例信息需要报告或现有病例有文件需要提供。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致电 (916) 445-9891 联络人身伤害项目,与现场代表交谈或提交在线问询,以了解活跃案件的状态。
DHCS 留置权概述:人身伤害
- 向 DHCS 报告受伤情况
要继续执行留置权程序,必须 在线(第 1 步) 或通过邮件 提供 受伤日期、主要伤害、和解日期和赔偿金额,以建立新案件。 - DHCS 检查 Medi-Cal 资格
资格核实需要 30 天才能完成。根据 W&I Code 第 14124.76 节、在 Medi-Cal 有合理的时间完善 Medi-Cal 留置权之前,任何和解、判决或裁决都不是最终的。 - 如果符合条件,则可成立人身伤害案件
如果不符合资格,DHCS 将通知提交方。 - 在订购付款数据之前,DHCS 将允许从结算日期或治疗结束日期(以先到者为准)起 120 天的时间。
根据 W&I Code 第 14115 节的规定,医疗服务提供者可在服务之日起一年内向加州医 疗保险付费。医疗服务提供者通常会在服务之日起四个月内向 Medi-Cal 开具账单。通过要求在结算日期后 120 天内提供付款数据,DHCS 为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了足够的时间向 Medi-Cal 开具账单。 - DHCS 可能会从管理式护理计划 (MCP) 订购付款数据
Data may be ordered from multiple MCPs if the member is enrolled in multiple plans during the treatment period. MCPs usually respond to DHCS’ request for records within 30 days. However, additional time may be needed. - 一旦付款数据到达,DHCS 将进行审核并创建留置权(如适用)。
审核付款数据通常需要30天到60天。 然而,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 - DHCS will send a “lien” or “no lien” letter to the appropriate parties.
步骤 3
支付 Medi-Cal 留置权。包括会员的 DHCS 账号,以确保付款适用于正确的病例。您可以通过支票或电子资金转账(EFT) 方式付款。
有关留置权程序和时限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常见问题页面。根据《遗嘱法典》第 3604(d)条,在为特殊需求信托 (SNT) 账户提供资金之前,必须先支付 Medi-Cal 留置权。有关 特殊需求信托 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特殊需求信托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