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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復健專案​​ 

關於我們​​ 

衛生保健服務部 (DHCS) 的醫療失當補償計畫要求補償 Medi-Cal 代其會員支付的服務費用,這些會員涉及第三方訴訟,如醫療和牙科失當、產兒受傷、虐待老人和非正常死亡。當 Medi-Cal 會員從有法律責任的第三方收到和解、判決或裁決作為他們所受傷害的賠償時,聯邦和州法律要求醫療 失當追討計劃追討由 Medi-Cal 支付的任何相關服務的資金。​​ 
對於涉及人身傷害、集體訴訟或工人賠償的索賠,請使用以下連結至適當的賠償單位。​​ 

留置權程序​​ 

Medi-Cal 會員或遺產代理人必須依法依據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W&I) Code Section 14124.70 et seq 以書面向 DHCS 報告訴訟或索賠。根據 W&I Code Section14124.73(c),通知必須在提出訴訟或索賠後 30 天內提交至線上案件通知網頁 或以郵寄方式提交,且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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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edi-Cal 會員受傷的日期、​​ 
(2) Medi-Cal 會員的 Medi-Cal 識別碼、​​ 
(3) 責任第三者或保險公司的聯絡資料,​​ 
(4) 索償管理員的聯絡資料,包括其索償編號,以及​​ 
(5) 代表責任第三方或保險公司的任何辯護律師的聯絡資料。​​ 
請等待 DHCS 30 天的時間發送確認收到通知的信件。​​ 

DHCS 留置權概述:醫療事故​​ 

  1. 受傷已通報給 DHCS​​ 
    根據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14124.73,受傷一方必須在提出索賠或訴訟後 30 天內通知 DHCS。通知必須包括受傷日期、 Medi-Cal 會員的身份證號碼,以及有責任的第三方的名稱和聯絡資訊。通知應透過線上表格報告。​​ 
  2. DHCS 檢查以確定受傷一方是否 Medi-Cal 會員​​ 
    如果受傷一方不是 Medi-Cal 會員,DHCS 會通知提交方。​​ 
  3. 如果受傷一方是 Medi-Cal 會員,則會產生醫療失當案件​​ 
    DHCS 代表將聯絡律師、保險公司或會員,要求提供有關受傷事件的文件。根據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14124.71、DHCS 有權對從應負責任的第三方獲得的任何和解、判決或裁決提出留置權。​​ 
  4. 最終治療日期(FDOT)或結算日期(SD)可用?​​ 
    FDOT 和/或 SD 允許 DHCS 確定歸屬於有責任第三方的服務。如果沒有 FDOT 或 SD,DHCS 就無法根據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14124.76完善其留置權。如果有 FDOT 或 SD,您可以填寫初步或最終留置申請表(詳見下文)。​​ 
  5. 在訂購付款資料之前,DHCS 將允許 FDOT 或 SD 至少等待 120 天​​ 
    根據《福利和機構法》第 14115 條,提供者自服務之日起最多有一年的時間向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開具賬單。 提供者通常會在服務之日起四個月內向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收取費用。 透過在 FDOT 或 SD 後等待 120 天, DHCS允許提供者有合理的時間向加州醫療補助健康保健計劃開立帳單。​​ 
  6. DHCS 向管理式醫療計劃 (MCP) 訂購付款數據​​ 
    如果會員在治療期間加入了多個計劃,則可從多個 MCP 訂購資料。DHCS 不在內部儲存 MCP 付款資料,也不控制 MCP 的回應時間。一般而言,MCP 會在 120 天內回應 DHCS 索取記錄的要求,但可能需要額外時間。可能需要向多個獨立醫師協會 (IPA) 訂購記錄。​​ 
  7. 付款資料到達後,DHCS 將審查並建立留置權(如果適用)​​ 
    根據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14124.71、DHCS 有權收回為會員提供的福利的合理價值。​​ 
  8. DHCS 將向相關方發送「留置權」或「無留置權」信函​​ 
    根據福利及機構編號 14124.75 DHCS 保留對所提供福利的合理價值進行報銷的權利,直至達成與原始索賠或訴訟相關的所有和解。​​ 

申請初步或最終留置權​​ 

在提交留置權請求之前,必須在部門建立一個案件,所有初步和最終的留置權請求都必須在線上提交。若要就已成立的案件向醫療失當專案組申請初步或最終留置權,請點選以下連結。填寫申請表時,您需要提供與您的申請相關的資訊以及所需的證明文件。​​ 

初步或最終留置權申請表​​ 

請注意:醫療過失組不再接受透過 TMU@dhcs.ca.gov 提出的初步或最終留置權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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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會員已完成治療或已進行和解時,DHCS 將下令並審查付款記錄,以建立「留置權」或應收款的受傷相關服務清單。使用​​  線上表格​​  在治療結束或和解發生時告知 DHCS,或使用「初步或最終留置權請求表」請求留置權。根據 W&I Code 第 14127.785 節,DHCS 有權追討至與傷害相關的所有訴訟和解或完全解決之日。每次和解後,會員或遺產代理人必須通知 DHCS,以便根據 W&I Code 第 14124.76 和 14124.79 節準備最新的留置權。如需留置權程序和時間範圍的詳細資訊,請造訪我們的​​  經常問的問題​​ 。​​ 

如果資金將存入特殊需求信託,請造訪特殊需求信託網頁,以了解有關通知 DHCS 特殊需求信託部門的進一步說明。​​ 



上次修改日期: 10/6/2025 1:50 PM​​